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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 聲明稿

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 聲明稿

2014/10/23

 

針對《蘋果日報》即時新聞20141023日刊出「羞羞臉!  客委會廣告山寨大阪固力果」一事,財團法人客家文化基金會(以下稱基金會)說明如下:

 

一、本案由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委託廠商辦理,非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進行製作,特此聲明。

二、基金會對於引發爭議深表歉意,第一時間將海報下架並追究相關責任。

三、基金會同時積極聯繫原創作者,對其說明並且致歉,同時依相關規定要求廠商及同仁負起相關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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